鉴于科技创新能力是国际核心竞争力的基石,因此是否能够成功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建设成败的一大关键。
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7年“七一”视察香港时提出。由于科技创新能力是国际核心竞争力的基石,各国科技发展水平更成为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是否能够成功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建设成败的一大关键。
对此,丝路智谷研究院调研团队,在过去一年分赴香港、澳门、广东各地,以及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实地考察,并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实际情况,得出以下的调研结论。
首先,丝路智谷研究院调研团队经过实地调研发现,粤港澳大湾区要打造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有以下三个优势。
其一,大湾区内各城市可以进行优势互补。粤港澳大湾区由包括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肇庆、惠州和江门的城市群组成,是继美国纽约湾区、美国旧金山湾区和日本东京都市圈之后,世界第4大湾区。早在2016年,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GDP总量达1.39万亿美元,总人口6774万人,人均GDP为2.03万美元。从世界其它三大湾区的规划、结构和特点来衡量,粤港澳大湾区已具备比较发达的国际化交流平台,较为高效的国际、国内资源配置能力,高度开放的经济结构,以及十分强大的集聚外溢功能等特征。
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内还拥有世界上最完备的制造业产业链,而且在转型升级方面有迫切需求。例如,深圳有高端的高新科技研发、制造和完善的产业链;广州在轻工业和重工业领域布局十分均衡;东莞和佛山等市则有大量先进制造企业,是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澳门则为世界旅游和休闲中心;加上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资产管理和离岸人民币中心,其专业服务及金融服务业聚集了大量富国际经验的人才。
这正如美国纽约市是全球三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加上有康涅狄格州和新泽西州作为传统工业中心和制造业中心提供的支撑力量,成就了举世闻名的美国纽约湾区一样,粤港澳大湾区区内各城市有效地进行分工和发展互补,相辅相成,无疑将激发起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动力。
其二,大湾区内拥有世界一流的学科群,为大湾区带来源源不绝的创新型技术人才。香港拥有港大、中大、科大等多所国际知名高校具备强大的科研能力,内地多间著名大学包括清华、北大也有在深圳设有高等研究院,加上广东省内的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众多高校,能为大湾区培养和带来源源不绝的创新型技术人才。
同时,借助港澳地区法制、语言、文化和教育环境等方面的国际化和便利化,应能吸引和招聘更多外国高端科研人才、顶尖大学毕业生,对内充实科研创新力量,对外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有助于“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的建设。
其三,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区位与信息基建优势。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理位置非常优越,香港、澳门、广州和深圳的国际机场,可在六小时内飞抵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但可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和重要枢纽,还能更加便利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乃至全球各主要国家在创新科技方面的交流、合作,也能吸引更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新型人才前往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生活。
在信息基建方面,在创新科技尤其是互联网科技发展日益升温、资料跨境传输要求也日益增多的今天,稳定、快速的信息基建愈发重要。调研组调研了解,许多海底光缆如美国、日本、新加坡等都在香港上岸。由于光缆之间存在重合,中国内地与Internet世界的所有通道只有3个入口(上海,青岛、汕头)和6条光缆,但香港却有11条光缆通向Internet世界,因此,香港的网络延迟(laterncy)和丢包(packetlost)问题并不常发生,香港信息基建优势可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信息创新科技发展提供技术更先进、传输量更大、速度更快、质量更稳定、服务品质更好的互联网、通信服务。
虽然优势显而易见,但是,劣势和短板也很明显。丝路智谷研究院调研团队调研也发现,粤港澳大湾区要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至少需要面临三大挑战。
其一,调研组经调研发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大湾区创新科技的短板。与日本(约70%)和欧美国家(约30-40%)的成果转化率相比,中国约10%的转化率还有很大上升空间。因此,未来如何做好官、产、学、研合作,如何充分利用高校科研资源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能力、如何促进产业引领的产学研创新转化体制,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的科技创新中心,是亟需解决的挑战。
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粤港澳大湾区过去的“官产学研”合作有很大改善空间。例如,香港特区政府和深圳市政府早在2007年已设立“深港创新圈”,其主要考虑是香港缺乏产业作为大学研究成果转化的支撑,而珠三角的制造业当时以代工生产为主,亟需提升科技水平来促进转型升级。两地政府当时出台不少鼓励措施助力“深港创新圈”建设,并特别开通香港科学园到深圳市南山科技园的班车。然而,“深港创新圈”成立迄今已11年,不但成功案例乏善足陈,班车也因乘客量不足在几年经已取消。香港高校对接深圳产业成果转化至今仍无太多成功案例的原因,有如下几个。
一是因为香港高校的考核机制和知识产权政策,不利于成果转化。香港高校教师考核“以论文论英雄”,主要标准是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但教师们获得的专利有没有成果转化、专利是否有授权买家,均非考核标准。加上,由于香港高校的教职员工的薪酬普遍较高,成果转化对教授并无很大的诱因。而且,香港各大学对于知识产权的政策不同,但大部分是学校拥有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大部分(如80%),而教授只拥有小部分,这个规定还适用于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研究成果,成果转化对高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经济诱因同样也不大。二是过去很长的时间,珠三角的企业大部分还是主要在代工生产接单的阶段,企业之前还没有认识到自主创新和高校资源的重要性,也不大愿意冒风险投资高科技。这个情况随着深圳和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成功正在逐渐改善。事实上一些大型科技企业,例如华为,中兴,比亚迪等,都已经有与香港高校及香港应科院合作。但对众多粤港澳大湾区中小型企业来说,高校成果转化还不是其主要的创新科技来源。三是科研成果转化要先有供应,才去寻找需求。虽然很多粤港澳大湾区的众多高校都有设立“技术转移处”,但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协助教授申请专利以及为这些专利寻找买家,及协助教授们处理技术转移的行政和法律问题,对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建设效果不彰。四是对于知识产权估值以及市场化机制的缺位。在实验室研究出来的成果,要成功转化成为产品,牵涉到大量的工作和投资,且具有风险,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教授们,对于这方面既没有经验,也预期不足,企业和教授也往往因为这个原因而出现对知识产权估值较大分歧。而市场上也缺乏专业估值机构和机制。
其二,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对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利。在珠三角城市群方面,广州、深圳两市无论在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经济规模、经济质量还是人均产值上都很突出,但是中山、肇庆等城市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且未来的增长动力依然是不清晰的,尤其是农村地区科技文化水平与现代化的设施不足,传统产业功能存在着生产分散、规模过小、产业集约化程度低等问题,
近年来,香港经济正处于转型和寻求新发展方向的关键时期,并存在政府施政困难、服务业竞争加剧、创新科技缺乏根基、土地资源稀缺和发展成本上升等的挑战。澳门由于博彩业“一业独大“,制约着澳门非博彩业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多元化,缺乏了发展科技创新产业的土壤。
其三,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另一大的挑战,则是利益难统一,重复建设严重。粤港澳大湾区各个行政区即各地方政府彼此之间利益要求不同,在区域内部就会容易出现利益要求多元化的现象,无力克服和解决区域内各城市或各行政区存在的产业结构趋同、产业布局近似、重大基础设施重复、环境污染以及市场过度竞争等问题。这种矛盾、不协调不仅导致各个城市缺乏特色与竞争力,浪费了宝贵的土地和资金,阻碍了区域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也会带来城市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等一系列问题,最终或将阻碍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步伐。
对此,未来该如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丝路智谷研究院调研团队认为至少需要有以下三个改善方案。
其一,建立产业引领的官产学研创新转化体制。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大湾区内高校资源,协助大湾区产业自主创新,提升GDP科技含量,将会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成为世界级创新科技中心起到决定性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要建立产业引领的官产学研创新转化体制,可参考国际上已有的成功案例。例如,在日本东京都市圈,国际上成果转化最高比例的是日本,这是因为日本东京都市圈的企业有长期和大学合作的惯例,日本东京都市圈的企业会对大学提出具体的研究方向和要求,并提供科研经费,所以只要研究有结果,企业一般都会拿来应用。美国旧金山湾区的成功,则很大程度得益于美国的《拜杜法案》,该法案使私人部门享有联邦资助科研成果的专利权成为可能,从而产生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强大动力。该法案的成功之处在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为政府、科研机构、产业界三方合作,共同致力于政府资助研发成果的商业运用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激励,由此加快了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步伐,使得旧金山湾区乃至全美在世界竞争中能够继续维持其技术优势。
对此,调研组建议,一是进行成果转化的供应侧改革,设立产业引领的创新研究模式。调研组建议改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方式,从“推”变成“拉”, 产业引领创新,需求带动供应。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行政部门应该推出政策,鼓励企业资助大学科研。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现已有100%的企业大学研究经费配对政策,但对象只限香港企业,未能普及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如果可以扩大至所有大湾区的企业,相信会有很大的不同,企业所在地的政府不妨参考香港特区政府有关做法,提供相关配对政策,鼓励大湾区企业与香港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
建议二是改变粤港澳大湾区各高校的知识产权机制和考核制度。在高校自主的大前提下,现在粤港澳大湾区各个高校对于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分配模式各异。部分高校如南方科技大学分配制度上较为开放,但香港大部分大学由于停留在教授是政府财政公款所聘用的认知上,在分配上大学占大比例,教授和科研人员则占小比例,而且大学在决定是否申请专利上其主导作用。调研组建议应调整分配比例,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以及改变粤港澳大湾区各高校的考核制度。建议高校对教研人员的考核,除了考虑论文和专利数量以外,也考虑成果转化的成绩。
建议三是主抓“交易”而不是专利数量。近年来,中国高度重视创新科技,不少省市都以专利申请和获批的数量作为指标,尤其是PCT专利。这个无可厚非。但是必须认识到拥有专利虽然证明有创新,但没有授权和交易,创新并不能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所以,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地政府,除了专利数量,更重要的是专利交易和授权的数量。此外,更需要积极引进金融资源,例如美国的成果转化很大部分是有风险资金的参与,风险资金担当了科研和企业的桥梁,肩负起成果转化的风险,也分享其中利益。建议各地政府可以鼓励设立产学研风险基金并给与政策支持甚至直接参与投资。
建议四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各高校科研人员更多地互动。调研组发现,纽约湾区的另一个成功因素,是湾区内高校科研人员学术交流非常频密。要发挥产学研对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促进作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各高校科研人员更紧密的学术交流必不可少。
调研组成员之一(梁海明)目前在位于纽约湾区的普林斯顿大学工作、学习,观察到在纽约湾内各大学之间的学术交流非常频繁,纽约湾区内各大学之间并没有所谓的门户之见、高低之分,而是经常频繁互相邀请湾区内各大学的学者前往讲学,共同探讨、交流最新的学术成果。而普林斯顿大学虽在全美国大学的排行榜上,已经连续8年超过哈佛大学高踞榜首,但没有因此拒绝与纽约湾区内各大学交流,例如,位于纽约的Fordham University虽在全美国大学排名60位,与普林斯顿大学有较大差距,但该大学的学者依然受邀前往普林斯顿大学开讲座,且在普林斯顿大学的讲座上大家的讨论很是热烈,以此达到互相促进的目的。与此同时,普林斯顿大学还采取访问研究合作者(Visiting Research Collaborator)的形式,邀请各大学的教职人员前往普林斯顿大学开设研究小组,就共同感兴趣的研究领域且以学科交叉的方式一起展开研究。
显然,加强湾区内各高校教职人员学术交流有利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但调研组调研发现,由于门户之争、高校实力、排名的差距,教职人员的个人兴趣等原因,以及广东高校的教职人员出入境香港、澳门手续较为复杂且有次数限制,粤港澳大湾区各高校此类学术讲座交流并不频繁。对此,调研组建议,一是内地有关部门可考虑放宽有关教职人员出入境的措施,为有关在职教职人员前往港澳进行学术交流带来便利条件。二是教育部门、大学领导应采取奖励措施,鼓励教职人员的跨境(港澳)、跨市(广东省内各城市的大学)的学术交流行为。三是推动港澳高校也采取采取访问研究合作者的形式,推动教职人员与广东的教职人员加强学术互动,建立更加紧密的私人关系。
对于以上措施可先进行高校试点,在获取相关成功经验之后再推广之大湾区内各高校。调研组建议有关部门可考虑以暨南大学作为试点高校,因为在广州、深圳和珠海都拥有校区的暨南大学,还是中国内地高校当中拥有最多港澳学生就读的高校,现已有6万多香港学生、2万多澳门学生先后在暨南大学就读,目前仍在读的有5000多香港学生和2000多名澳门学生,这种在广东三地办学且与港澳地区特殊的纽带关系,令暨南大学非常的“粤港澳大湾区“,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暨南大学教职人员与港澳高校、广东其它高校教职人员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从中总结成功经验、得出有效合作模式,再逐步推广到粤港澳大湾区的其它大学,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与此同时,珠三角地区可考虑引进香港知识产权法律和专家。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知识产权绝不只是经济或法律问题,而是影响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重大问题,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科技创新,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均达国际一流水平,国际社会普遍对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具信心。对此,调研组建议,可考虑在深圳前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上使用香港知识产权法,并且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且也考虑使用香港知识产权法,引入香港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参与构建并运营,以及容许香港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执业,并且鼓励国际估值机构,尤其是知识产权估值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落地。
其二,更加重视金融力量,形成完整、健康及多样化的金融环境、设立大湾区全民创投基金,助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发展。
金融的力量,是现代科技创新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科技创新产业要发展,很大部分取决于有天使和风投资金的参与,这是因为创新科技产业是一个高风险,高回报,回报周期很难预测特殊产业,因此,天使和风投基金的参与,不仅担当起分担风险和回报的角色,而且还利用其丰富的各类资源和信息不对称,为创业者们提供了他们所没有的人脉和资源。所以,一般天使和风投基金都是有阶段性和行业性的,基金投资者们专注了解某一类技术或者某一类市场,才能给与初创或者成长期公司除了金钱以外的其他支持,包括提供专业团队的支持。由于科技创新处于不同的阶段,融资需求也有所不同,因此,一个完整、健康和多样化的金融环境,一个能够让不同阶段投资人相信会有下一轮投资者继续支持企业的环境,一个退出渠道较为畅顺的市场环境,极为重要。
金融的力量,也是一把双刃剑,容易为科技创新产业带来垄断。虽然,天使和风投资金是创新科技的放大器,可以帮助科创企业在很短的时间内,覆盖更大的市场,更快更新产品,并可透过并购起到分众垄断的作用。可以说,天使和风投资金对科创产业的投资,以及科创企业寻求发展,最终是为了垄断,如此才能获得利益最大化。调研组以美国硅谷为例,许多人往往认为资本主义的精神是竞争,但事实与直觉相反,要发展出好的创业模式,企业应该要保持垄断,并回避竞争。因此,无论是Google、facebook还是PayPal,一直都能占领市场,依靠的就是他们产品服务独一无二,其它竞争对手难以匹敌,能够大面积占领市场的服务,才是企业发展的康庄大道,才是天使和风投资金获取巨额回报的途径。
科创企业对细分市场的垄断,固然能为投资者、企业们带来巨大的利益,但这种垄断也很可能会造成大湾区内“几家独大”,阻碍了其它企业的科技创新,并影响公众利益。粤港澳大湾区当前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基本上采用的是硅谷模式,而且因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市场巨大,资本的放大作用更为显著,这也意味这一旦出现垄断,影响更为巨大和深远。
因此,为打造一个完整、健康和多样化的金融环境,以及防止垄断在粤港澳大湾区大规模地出现,调研组有如下具体建议。
建议一,成立大湾区全民创投基金。在充分尊重金融市场规律的情况下,粤港澳大湾区各地政府,应考虑在不过分干预市场,不与民争利的情况下,适当地、主动地作为投资市场的补充,共担风险,共享回报,尤其是可考虑向大湾区民众发行公债,各地政府联合成立大湾区全民创投基金,以助力科创产业的发展。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发行粤港澳大湾区科创公债募集,设立购买公债的标准(例如最低“入场费”为1000元人民币),以吸引大湾区的本区民众购买,以此取得一举两得的效果。
一方面,全民创投基金可以为大湾区科创产业的发展带来稳定资金。大湾区常住人口近7000万,即使每次发行公债都只有3000万人购买该公债,假设“入场费”仍为1000元人民币的话,那么每次发行公债都可获取约300亿元的资金,可以有助于大湾区形成一个完整、健康和多样化的金融环境,促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大湾区民众的参与感。如果发行的公债,能够收获不低于通胀率或者普通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那么,由政府相关部门发行的大湾区公债可以极大吸引民众的兴趣。尤其是建设公债完全用来投入大湾区的科创产业建设,为大湾区发展助力,且未来有收益还可以分红,令普通民众在大湾区建设中能够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和好处,彰显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是建立在以民众的福祉为核心的坚实基础之上,无疑将获得民众的极大支持。
建议二,要斑马,不要独角兽。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美国近来已出现 “要斑马,不要独角兽”的反硅谷风投文化,而且还得到不少欧盟国家的积极回应。其观点是与“独角兽“不一样,“斑马”是真的动物而不是神话动物,”斑马“有群体,会互相帮助,而不是一“兽”功成万骨枯。
如何防止粤港澳大湾区出现一“兽”功成万骨枯,调研组认为可参考香港的情况。根据2018年4月上海市信息中心编制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评估报告》,评出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综合评分百强城市,香港名列第18位,高于深圳的33位和广州的41位,是粤港澳大湾区排名最高的城市。在国际上,香港的创新能力也名列前茅。2018年7月由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美国康奈尔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联合发布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中国香港名列第14位,高于中国内地的第17位。
香港的科创能力排名高,调研组认为最大的一个因素,是由于香港的创新产业暂时没有出现明显的垄断,因此香港的创新种子才能遍地开花,促使相关产业成为了香港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香港的科创产业之所以暂未出现垄断,一方面是由于既得利益集团在香港传统行业已经进行了长年的管道垄断,获取巨额利润,暂未插手他们视为“蝇头小利”的创新、互联网产业。另一方面,外来的国际大型科技公司大多认为香港700万人口的市场容量太小,对进入香港市场有些“不屑”。在香港本地商界、外来巨头普遍疏于防范、未有恶意垄断之下,香港的科创产业竞争并不激烈,自然能够高速发展、遍地开花。
虽然香港的例子比较特殊,但该例子至少可以提醒粤港澳大湾区其它城市在发展科创产业的初中期阶段,要考虑如何面对、解决垄断的问题。事实上,在当前的内地互联网领域,几大巨头垄断之态已经出现,尤其是资金雄厚的巨头进入某些市场时可以采取低价竞争,大面积补贴的方式,往往令小的对手难以生存发展。
对此,调研组建议,大湾区政府应积极考虑采取“要斑马,不要独角兽”的方式,
在发生恶意垄断,刻意扼杀同类型创新企业生存空间的排他性垄断,尤其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权益等迹象出现之前,大湾区政府应联合加强立法,加强管制恶性垄断行为,以保护尚在襁褓之中的科创企业,给予中小企业一个类似香港当前的生存、发展土壤。同时通过成立协会、互助会的形式,积极引导中小型科创企业通过模仿市场领先的大型科创企业,模仿它们更优秀、更经济、更独到的做法,让先行者先进入市场,并在它建立恶意垄断之前快速跟进,甚至后来居上。除了扶持中小型创新、互联网企业发展之外,大湾区政府也应联合采取相关措施,在防止恶性垄断的前提下,给予大型相关龙头企业的发展和生存的土壤,让他们在充分竞争中走向自然垄断,这样才能真正做大做强,并进一步成为国际顶尖企业。
只有如此,一方面才能充分利用创新科技提升大型科创企业的竞争力乃至国家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力,同时也维持和增加中小型科创企业的生存能力和发展动力。
其三,粤港澳大湾区共建创新生态链,率先建立善后机制和退场机制。
环顾全球,无论是进行科研创新,还是创立创新企业,均是遭遇各类难题,往往是失败多成功少,如任凭科研创新者、创业失败者自生自灭,不但有损创新、创业氛围,也不利创业产业的发展。粤港澳大湾区要打造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各地政府除了利用资源大力扶持创新科研,发展创新产业之外,更应考虑共建创新生态链,设立失败创新企业的善后、退场机制。
这方面的措施在国际上并不罕见。调研组在研究中发现,美国的圣地亚哥是世界上最顶尖的生物技术中心之一,平均而言,该地区常年维持有大约500家生物技术公司的数量,就算每年有不少生物科技公司失败了或者新成立了,但该地区仍然会维持在大约500家左右的公司数量。究其原因,圣地亚哥生物技术产业成功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有行业协会组织和政府的支撑系统来帮助那些失败企业重新焕发活力,最终协助他们成功。
因此,调研组相信,共创综合创新体系、共建创新企业的善后机制和退场机制,才有可能成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领跑者”, 此举不但有助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也能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继续先发的路径,更好地助力国家发展和改革开放。
其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应以生意吸引国际顶尖科创人才,且以优惠政策稳住“中熟人才”。
为更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科技中心的建设,调研组还建议各地政府在出台吸引高端科创人才措施时要考虑现实情况和尤其特殊性,因为无论是高端科创人才还是天使和风投基金人员,都是各地亟需争取的人才,在“皇帝女不愁嫁“的情况下,要吸引他们前往粤港澳大湾区,凭借的不仅是优厚的政策或待遇,更重要的是要创造更多生意机会。对天使和风投基金人员而言,哪里有生意,哪里能赚钱,就去哪里。对于高等科创人才而言,哪里有天使和风投基金人员聚集,他们就跟随去哪里发展。这种情况下,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吸引人才要有新思维,需要以生意吸引人才,而非仅仅以优厚政策吸引人才。
调研组还建议,除了以生意吸引高端科创人才还是天使和风投基金人员之外,大湾区各地政府还应采取优惠政策稳住本地已经具备一定科创能力和经验的“中熟人才”。这些“中熟人才”,重点不仅在于这些人才的科创能力,而是这些人才那颗渴望往再上一步,渴望做出成绩的心愿。一旦他们拥有这样的目标,同时保持着中熟人才的弹性适应力,就是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最需要的一种能够嫁接新、旧生命的新能力。各地政府必须懂得利用“中熟人才“的弹性和适应力,利用他们的优势以融合新旧人才,才能建设起最有效率和行动力的科创团队。
除此之外,调研组还提出,应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建设“认知城市”,打造全民参与科技创新建设的浓厚氛围,为吸引海内外创新人才前往大湾区工作、生活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做新时期中国“移民”政策试验田。以及应通过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周边地区发展,无论是粤西的西部经济带,还是粤东的东部经济带,均为极具发展价值的低洼地,未来将对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挥更大的扩散作用和支撑作用等建议。
丝路智谷研究院调研团队认为,如果成功打造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将令粤港澳大湾区脱胎换骨,带动粤港澳大湾区乃至中国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和社会进步。但要发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并不少,且短期较难解决。那么,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将如何突破难关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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